5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向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得悉,近来,向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展开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专项查看时发现了两起违规动火行为。现在,涉事的3人已悉数被拘留。
向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建国门大队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查看时发现,东三环中路辅路北侧一在建工施工现场有人员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经执法人员问询,现场电焊作业操作人员欧某某,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归于无证作业,欧某某对其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之规则,公安机关给予欧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向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东坝大队联合属地街乡、公安派出所在对辖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查看时发现,东坝乡东坝德平西路与滨河路穿插路口一在建工施工现场有人员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经了解,正在施工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李某某未开具动火证,施工现场负责人孙某唆使其违规冒险作业,执法人员将两名违规动火人员带出所进一步问询。
经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执法人员问询,李某某在运用明火作业前未向相关单位请求开具动火证,未报备和采纳对应保护措施,归于违规运用明火作业行为,现场管理人员孙某指派李某某违反消防安全规则冒险作业,两人对其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之规则,公安机关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一)项之规则,给予孙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